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09]4号)等规定,我局受理了南昌城投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象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真君路隧道设备监控用房项目选址论证报告》核准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 2023年 5月9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沿江南大道与芳湖路交叉口往北50米
联系人: 万义平
联系电话:13007238021
附件1:《江西象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真君路隧道设备监控用房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公示说明
附件2:平面图
《江西象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真君路隧道设备监控用房项目选址论证报告》公示说明
真君路隧道设备监控用房位于南昌市朝阳洲片区真君路与象湖隧道交叉路口东北侧,为地上一层框架式建筑,本项目现已投入使用。真君路隧道设备监控用房的建设,为真君路隧道安全运营提供保障,是配套真君路隧道交通等市政设施的需要。
本选址项目位于象湖风景名胜区用地编号B-12地块内,该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工程用地。项目用地面积2256m2,建筑面积为997m2,建筑层数为地上1层,建筑高度为5米,建筑密度为0.45,容积率为0.44,绿化面积为790m2,绿化率为35%,符合《象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要求。